全局概况
  • 机构设置
  • 税政管理二科
    组织实施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涉外税收的税政管理工作;促进和监督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拟订征收上述税种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上述税种的具体政策业务问题进行研究、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上述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上述税种的管理、检查,参与上述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开展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