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政管理工作;监督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拟订征收上述税种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上述税种的具体政策业务问题进行研究、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上述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上述税种的管理、检查;参与上述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政策规定,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上述规费基金的征缴管理工作,调查处理征缴工作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全市上述规费基金收入计划的预测和任务的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