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地税局“行风热线”

发布时间:2017-11-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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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地税局“行风热线”
访谈时间:
2017-11-10
访谈嘉宾:
巴彦淖尔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高虎社及其他业务部门工作人员
访谈摘要:
为切实关注民生、倾听群众心声、推进政务公开,9月18日,巴彦淖尔市地税局再次做客电台“行风热线”栏目,与广大听众和纳税人在线交流。
  • 访谈实录

1.今年国务院推出了六项减税政策,具体内容有哪些?

4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推出六方面减税举措,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本次减税的举措涉及我们地税部门的有4项:

一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

 201711日至201912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是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201711日到201912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三是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

 从今年7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四是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2.目前,哪些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5种情形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5种情形分别是: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3.我从两个单位拿工资,其中一个单位已经扣了个人所得税,我还需要自行申报纳税吗?

需要办理自行申报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将两处以上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纳税。具体计算方法是:将两处取得的月工资、薪金收入加在一起扣除 3500 元费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再减掉分别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的税额,多退少补,余额申报缴纳。

4.那么现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自行纳税申报的方式有哪些?

目前有两种:一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二是自己网上办理,就是利用“内蒙古自治区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简称个税网厅)进行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我们会积极创造条件,为纳税人提供手机APP等多渠道申报方式的。

5.请问环保税什么时候开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11日起施行,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

6.新征用的土地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7.个人购买回迁房如何缴税?

个人购买他人的回迁房(住房),与购买住房一样需要交纳契税和印花税。印花税万分之五;

契税:(1)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三套及三套以上住房的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8.临河地区缴纳社保费如何进行手机缴费?

201761日起在全区推广上线移动办税(费)系统自然人缴费业务。借助“内蒙古税易”移动客户端、“税易”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平台,引导缴费人通过扫描二维码、搜索“税易”关注微信公众号的方式,下载观看软件操作视频,熟悉有关业务操作。目前,我市各旗县区均已不同程度的开展了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其中:中旗已有58人通过手机完成社保费的缴纳,临河区由于涉及到征收市区两级国库的社保费业务,目前正在逐步研究解决缴费入库的问题,会于近日为大家作出答复。

9.农(牧)民是否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根据内人社发【20166号文件的精神,从201611日起,城镇灵活就业的农(牧)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0. 4050”以上居民如何参保?

 4050”居民,是指女达到40周岁及以上,男达到50周岁及以上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这类人员一般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达不到15年,不能办理退休手续。可按两种办法参保,一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采取向后延缴的办法,直到缴够15年后再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二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女满60周岁可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1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退休申请、身份证、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养老保险手册、人事档案到所在地社保局退管科(股)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经审核符合享受养老待遇条件的,填写退休审批所需的相关表格,并按规定到社保服务大厅将养老保险费缴至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再将缴费凭证交给退管科(股),等待办理退休手续。

12.想查询自己的缴费等情况,但没有时间不方便到社保局查询怎么办?

可使用12333手机客户端,12333手机客户端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全区所有参保人发布的一款移动终端应用,参保人可在手机浏览器中访问网址WWW.12333APP.CN下载安装,也可扫描二维码下载,要求手机是智能手机。

12333手机客户端登陆时要求填写的用户名和密码,与办理社保卡时,在社保卡网上注册的信息一致,即用户名为身份证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密码为自己注册设定的密码,如果没有办理社保卡或没有办理过社保卡注册,那么12333手机客户端也不能正常使用,请先行注册后再使用。

13.纳税人现在可以在异地申报缴纳税款及领购发票了,有这回事情吗?

异地缴纳税款及领购发票是2017年我区地税系统推出的便民办税新举措,即全区范围内的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全区通办业务,是指全区范围内的纳税人可以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主管地税机关的限制,就近到全自治区范围内任何一个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日常涉税事项的新型办税模式。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纳税人可全区通办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欠税纳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纳税人存款账户报告、银行账户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国地税税款的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报送、税费种认定、发票领购及退还等涉税业务。

14.开办企业后未进行生产经营可以进行简易注销,请介绍一下简易注销方面的知识。

《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20173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适合简易注销的企业主要是指: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对于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15.我办了一个企业,注销了好长时间没有办理完结,请介绍一下税务部门办理的注销税务登记的工作时限。

下面,我就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注销的相关节点做一简要说明,如果纳税人需要了解更为详尽的知识可以拨打市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电话8222624进行咨询。

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注销时限为20天,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限为5天;这里的开始日期为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交符合要求的注销申请资料并录入注销登记申请信息之日。

16.准备到地税局办理企业注销,请问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理企业及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税务登记报送资料包括:

(一)非“三证合一”纳税人: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税务登记证》(正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5.《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6.其他税务证件;7.《发票领用簿》;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10.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11.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12.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13.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1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15.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16.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17.规定应收缴的设备;18.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19.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纳税务人注销登记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属于国税局、地税局共管的纳税人,应按照先货物劳务税后所得税的顺序原则分别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受理的税务机关应提示纳税人到另一方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调查巡查:税务机关根据是否存在疑点决定是否进行调查巡查,需要进行调查巡查的,核实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情况、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核实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等。

注销:

根据调查巡查反馈情况,决定是否注销税务登记。

1)纳税人已办结所有未结事项的,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形的,通知其存在未结事宜:

①纳税人存在未申报、欠税信息;

②纳税人存在未验旧的发票;

③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

④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未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

⑤纳税人存在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

⑥纳税人存在未结报的税收票证;

⑦纳税人存在其他应结未结事项。

3)若涉嫌偷逃骗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移送稽查部门处理。

4)注销通过后收缴并核销相关税务证件及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二)一证一码户清税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1.《清税申报表》

2.其他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

3.其他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录入注销登记申请信息,推送到税源管理所按金税三期程序启动调查巡查(注销表上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所负责人签字盖章),3日内反馈办税服务厅。

2.税源管理所进行核查、检查并对未结事项进行处理。

3.办税服务厅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的税款以及滞纳金、罚款。收缴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其他税务证件,核准注销税务登记,制作《税务事项告知书》交纳税人。

4.办税服务厅根据税源管理所核查记录或处理决定,纳税人已经结清税款、缴销发票且无违法违章行为和欠税等情况的,即时办结。

5.此项工作5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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