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日听众朋友热点咨询问题:关于2017年医保缴费的相关事宜?
答复:2017年1月15日已开始缴纳今年上半年的医保,参照2016年的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医保8%缴费比例的金额是2046.72元,按4.9%比例的缴费金额是1253.64元,缴费地址为巴彦淖尔市行政审批中心2楼3号园。若需要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人可到行政审批中心1楼6号园进行缴费。
2.部分听众反映:已满60岁了,也缴够15年的费了,为什么还领取不到养老金?
答复:请您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
5.“三证合一”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换照工作,“两证整合”是否也设置换照期限?
答: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不设置过渡期,各地可以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但要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的意愿,不得组织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换照。
6.2017年1月份我曾经到地税局缴纳车辆购置税,竟然耗费了将近2天的时间,请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你们为什么不多开设窗口办理?
答:首先感谢这位热心听众对我们的监督,对給您生活中造成的不便表达我们地税机关的歉意,下面我就1月份临河区国地税联合办税厅出现的拥堵情况及我们解决拥堵的应对措施对广大纳税人做一解释,希望能达到您的谅解。
由于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2月13日发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36号),对1.6升及以下排量的小轿车车购税于2017年1月1日起由5%改变为减按7.5%征税,2018年1月1日恢复为10%征税。加之春节临近,造成12月份购车户剧增,缴纳车购税的纳税人由此前每月平均1570户增加到12月份2756户、1月份2535户。
同时,由于我们为了极大的方便纳税人、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在2016年12月份实现了车购税等涉税业务全市通办,广大的旗县纳税人为车辆落户方便等原因也大多数到临河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缴纳车购税。
而每年的一月份又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上门申报的纳税人较多,造成了办税服务厅的突发性拥挤。
拥堵情况发生后,我局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⑴增派市区两级领导值班、值班领导现场维持秩序并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了办税厅工作时间。
⑵及时将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的征收窗口由10个增设为15个,并设置2台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在行政服务大厅增设25个可通办国地税业务的全职能窗口。
⑶对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房土税涉税信息录入由办税厅分流到税源管理所进行。
以上措施采取后,办税大厅的拥堵情况已经不存在,纳税人来到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可以即时办结各类涉税业务。
我们再次对这位听众的监督批评表示感谢,面对建立和谐征纳关系的新任务,我们将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全面优化服务方式,努力推进便民办税改革,畅通纳税人沟通渠道,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升服务水平,树立地税良好形象。
7.本人购买了面积为89平方米的第二套住房,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一、关于契税政策。(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据此,您的第二套住房在90平方米以下,可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8.问:房产租赁合同一次性签了五年,按年收租金,印花税是一次性缴还是分次缴?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所以,该房产租赁合同应在签订时一次性缴纳印花税。
9.问:新购的小轿车行驶2个月后,现因质量问题退回经销商,能否退还已缴纳的车船税?
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3号)第十九条规定:“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